为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整合我校监督人才资源,切实解决专业监督人员力量不足、专项业务不够精通等问题,全面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增强监督质效,经校纪委研究,决定组建监督人才库,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监督质效提升,强化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协作联动,有效整合全校相关专业人才资源,建立专业监督人才库,增强监督力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监督人才队伍,构建协同联动大监督工作格局,为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力量支撑。
二、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关心热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纪律性和执行力强,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3.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强,对参加的各项纪检监察工作严格保密;
4.专业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能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
5.逻辑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能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业务条件
人才库人员包括纪检监察类、财务审计类、招投标类、工程决算类、文字综合类等专业类人员。
1.纪检监察类人员:须具有办案实践经验,责任心强,反应敏捷,熟悉党纪和法律法规,具备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所需业务能力素质。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或现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优先。
2.财务审计、招投标、工程预决算类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背景,了解掌握本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法规,专业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
3.文字综合类人员:须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思路清晰,责任心和执行力强,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该类人员申报须附本人近期两篇公文稿件。
(三)禁止性条件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2.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3.其他原因不宜推荐入库的。
三、入库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申报人填写《中共云南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人才登记表》,由本单位统一审核把关,推荐至校纪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分类初选、集中培训选优,确定入库人员名单。
四、管理培训
(一)人才库按照“定期审核、动态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在保持人才库人员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和充实。对于入库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清理出库。
(二)参加教育培训。参加各类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织的集中专题培训、以案代训等。
(三)参加学校案件办理。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参与学校相关案件办理。不得因抽调而影响其正常考评、晋级晋职、提拔使用、奖优评先等。
(四)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对抽调人员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评,对在工作中表现优异、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表彰,并出具表现证明。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校纪委的部署安排,请校属各二级党组织认真组织推荐。校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处干部、二级纪委书记、纪委委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原则上纳入监督人才库。学校财务处、审计处、人事处、国资处、基建后勤处、科学技术处、教务处、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原则上推荐不少于1人入库。
(二)推荐人选认真填写《中共云南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人才登记表》,由校属各二级党组织报送至校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