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29 点击数:

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节期间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7年国庆、中秋节将至,为持续巩固学校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重申纪律规定如下: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我省《关于省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见》《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同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教师“10条禁止性规定”、“七种禁止行为”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6条禁令”。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整治、弛而不息促深化。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带头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四风”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65937136(纪委办公室),举报邮箱:jubao@ynart.edu.cn。

中共云南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责编:纪委监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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