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21 点击数:

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

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学校落地生根,巩固十八大以来纪律作风建设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在节日期间反弹回潮,切实营造校园内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根据省纪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如下:

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包括中餐补贴、节日补贴、通讯补贴等在内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同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教师“10条禁止性规定”、“七种禁止行为”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6条禁令”。

各党总支、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执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我省《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以及学院绩效工资改革有关禁止性规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师生节日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院纪委将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院党委工作安排对节日期间执行纪律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电话:65937136(纪委办公室),举报邮箱:jubao@ynart.edu.cn。

中共云南艺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责编:纪委监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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